「维修中心」【再次刊登】关于“三洋”电梯关
最近,本公司接受了部分地方工商机构关于市场上出现的包括“三洋”尺寸在内的电梯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关系的咨询,本公司被日本三洋电机株式会社授权,因此声明如下。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及其附属公司不包括与下述公司在资本或技术上的任何合作关系。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的“sanyo”、“三洋”商标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知名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 未经三洋电机株式会社许可使用“sanyo”时,“三洋”商标/商号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 三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一如既往地支持各地执法机构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